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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的福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成立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帮你

2021-02-01 23:34:07

 

CFIC导读:

11月3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暨持股行权专题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


11月3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暨持股行权专题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投服中心总经理、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明出席会议并致辞。

此次受聘的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来自于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全国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推荐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高管,律师,会计师,证券交易所上市、、法律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教授等具有丰富理论或实务经验的专家,共计50人。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总经理徐明在开幕致辞中指出,在高度散户化的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极其重要且任务艰巨。持股行权作为投资者保护的创新机制,是投资者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持股行权的全方位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自2017年4月持股行权试点扩展到全国范围以来,投服中心已持有全国3300多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持股范围扩大,行权类型多样的情况下,行权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问题数量激增且更加复杂多样。在此背景下,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可进一步增强投服中心持股行权工作专业水平,完善持股行权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与实施机制。

成立大会上,徐明总经理为受聘专家颁发了聘书。专家委员会委员何龙灿代表受聘委员作了发言。他认为投服中心作为证监会成立并直接管理的公益性机构,通过持股行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具有唤醒、示范、引领作用,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将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委员义务,为持股行权工作的深入开展贡献力量。

专家委员围绕“ 持股行权工作开展以来遇到的问题、难点及解决路径”、“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的运行与管理”、“中小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三个议题展开研讨。与会委员一致认为持股行权工作已取得突出成效,并获得市场与社会认可。然而,持股行权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新生事物,还面临着一些制度障碍,需进一步完善其顶层设计和明确投服中心的法律地位,在借鉴域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坚持股东身份,从市场角度,以法律手段,行使股东权利,推动投资者保护与完善公司治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陈洁教授、清华大学汤欣教授认为,持股行权必须重视制度建构与顶层设计。投服中心作为特殊的普通股股东,要明确公益股东定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部副总监徐明磊、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副主任研究员蒋学跃表示,,,共同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

北京大学邓峰教授、中外运空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高伟、湘财证券副总裁李康认为,投服中心在借鉴域外投资者保护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定位中国公司治理的新方向,引领建构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保护的中国模式。

广发基金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张全心会计师表示,,能够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形成监督,有助于上市公司自觉提高治理水平,培育规范和谐的资本市场生态。

据悉,专家委员会将针对持股行权复杂疑难问题、持股行权工作计划与重要安排、专项议题,通过定期及专项讨论会议、课题研究,以现场为主,参与具体行权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动行权工作科学、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本文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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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完成全面持股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完成持股行权股票买入工作,已全面持有沪深两市共3003家上市公司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停牌公司除外),后续上市和复牌的公司股票,也将持续买入。

投服中心负责人表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投服中心继续坚持普通股东地位,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盈利为目的,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市场热点难点以及重大问题开展行权,进一步创新和丰富行权方式和行权内容,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做积极股东、合格股东、示范股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6年2月19日,中国证监会批准投服中心在上海、广东(不包括深圳)、湖南三地开展持股行权试点。试点期间,投服中心共向181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对《公司章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共提出388条建议。目前181家上市公司已全部回函,100多家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截至2017年4月30日,投服中心对29家上市公司进行了30次现场行权。在今年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投服中心集中参加了城投控股、塔牌集团等25家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重点针对高送转配套股东减持、不当反收购限制条款、投票机制及分红制度、公司治理规范性等事项,积极行使表决、建议、质询等股东权利。投服中心提出的建议,上市公司基本都已采纳。

2017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在例行发布会上宣布,持股行权试点工作效果显著,市场各方反应积极,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充分肯定,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扩展至全国范围。

作为持股行权实施主体,投服中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积极做好各项扩围基础工作:严格操作程序,审慎选择持股行权股票管理券商;进一步规范持股行权规则,建立和完善《发送股东函件(试行)》、《现场行权(试行)》、《行权信息公开(试行)》、《参加股东大会(试行)》和《参加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试行)》及《持股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持股行权制度规则;筹建持股行权智库,建立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为持股行权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完成全面持有股票后,投服中心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行权工作制度和流程,以投资者权益维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审慎选择行权事项,积极行使法律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不断探索创新行权类型和方式,推动持股行权平稳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投服中心公众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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