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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长文 | 《中国财政史十六讲》读书笔记【二】

2021-10-27 00:02:20

曾经有段时间,我常觉得儒家对于治国的理念是“肤浅”的,难道君主对于欲望的克制,就可以保证帝国长治久安吗?

后来我才发现,克制欲望不能保证长治久安,但纵欲一定会带来毁灭。


继起的汉朝,初期就调低了田赋的征收率,降低到“什五税一”、“三十税一”,甚至免税。但如此就以为汉朝农民的负担轻就错了。两汉王朝始终秉承的税收原则是“舍地而税人”,占据大头的是“人头税”,即每一个人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状况来纳税。

 

汉代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税收原则?因为对于人口的掌控易于对于田地的掌控。

         以土地作为税收原则需要进行土地丈量、分类和管理。如果根据田地数量与质量进行纳税,势必管理成本太高。所以在两汉时代,索性采取人头税作为主要税种。

 

当然,还有徭役,比如到边疆、到都城服役一年或数年的时间。西汉初年还采用“兵农合一”的义务兵役制。一方面有违农时,一方面战斗力低下。特别至武帝时代大兴战事,这样的制度无法持续,故而改成了募兵制。但两种兵制因为各自的优缺点,在帝国时代时常轮换。

 

西汉武帝时代对匈奴用兵,财政支出猛增,军费哪里来?秦的灭亡就是过分压榨的结果。虽然从高祖至武帝这段时间来一直“轻徭薄赋”,农业技术提高带来产量的提升,储蓄一度达到了极为夸张的程度:“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

但总有坐吃山空的时候,武帝是如何做到“开源”的?

首先,垄断必需品,进行盐铁专营。其实许多日用品都可以垄断,但也需要考虑税收成本。盐与铁的产地单一,适合垄断,从中可以牟取大量的财富,“当此之时,,车甲之费,克获之赏,以亿万计,皆胆大司农。此者——盐、铁之福也。”

此外打压商人,对其征收财产税。还利用告发的手段来惩戒逃税的商人,没收其家产,“乃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

另外,西汉的货币经济大为发展。无法直接变化出粮食,但可以直接开矿铸造钱币。汉武帝回收铸币权,铸造五铢钱,也有利于财政。

还有所谓“平准”——“以均天下郡国转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贵贱相权输,归于京都,故命曰「平准」。”其实也就是介入到市场中,进行“买卖”。这样的举措在后世也一度出现。

 

但战争终究是残酷的,汉帝国毫无疑问地击溃了匈奴帝国,但也是惨胜。就连武帝自己在晚年也不得不下诏罪己,“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之后的昭宣时代开始调整武帝的政策,“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使得汉帝国得以存续。

经过元、成、哀、平时代,。光武帝刘秀虽然重建了汉王朝,但他再神武,也无法解决一个中国历史上导致王朝灭亡的重要因素:土地兼并。其实,我觉得根本不能称之为“土地兼并”,而是“特权兼并”。

 

“舍地而税人”的税收制度本身就导致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田赋的低税率使得购买土地极为划算。但仅仅是这样,根本够不成问题:因为土地耕种需要人口,耕种率总有一个极限。耕种土地的人越多,人头税也就越多,于来说是恒定收入。

但总有人可以游离于税收制度之外,那就是“特权”,即所谓“豪强”。这些拥有特权的人,在的承认,或者疏于管理下,免除各种税款,最终在的收税簿上除名。那么对于他们来说,免税的土地,自然是越多越好,“其余郡国富民兼业颛利,以货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

另一方面,拥有土地的自由农民在沉重的税收下破产,最终将土地卖给了这些大族,或者被迫失去土地,成为了大族土地上的“奴隶”。

此外,农民会在每年特定时间中缴纳税款,而此时汉帝国征收货币。那么在实物和货币之间存在一个汇率。农民为交纳货币,往往会将谷物贱卖,交完税后再企图赎回。而此时粮价就不是之前那样了。商人在背后操纵这一系列程序,使得大量农民破产。

这样,大族土地的劳动力问题就得以解决。这些人口就永远消失在了帝国的户籍册上。也就是说的纳税基数减少了。但是税收并不会因此而减少,压力最后会落在其他的拥有土地的农民身上。如此恶性循环开始了,不断有人破产并加入大族,其他人继续平摊税收。最终王朝无法支持而崩溃——这才是历代王朝崩溃的实质。

 

那么是否可以夺回这些人口?很难。

王朝末期,掌控能力不断下降。大族拥有土地和人口后,几乎可以自给自足,在动荡时期,原先只是“葺治墙屋”的卫士们就变成了“起坞壁,缮甲兵”的“部曲”。而大族们秉承着同样的利益关系,根本为力。更何况,,怎么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曹魏时期,曹操建立了“屯田制”,以此来解决军队的补给问题。,并且可以依靠这些无主荒地争夺大族手下的人口。当此乱世,人地分离极为严重,农业崩溃极为惨怖。

西晋所谓“占田制”,也就是从法律层面承认大族持有土地的合法化,“希望”大族占有土地能有一个上限。但这样的政令很难说有什么实际效果。

东晋及南朝,屡次想要整顿户籍、丈量土地,施行所谓“土断”,结果都遭到抵制。如果税收基数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在南朝后期逐渐好转,原因是宋、齐、梁、陈的建立者本身的寒门身份。

北方的大族则没有那么幸运:游牧民大举南下,,土地被荒废。,但北方的皇权始终高于南方,也使得政令得以实施,也造成了南北不同的历史路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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